2005年3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自我维权意识差 家庭财产了解少 离婚诉讼取证难
婚姻纠纷让妇女很受伤
赵暖芷

  “三·八”妇女节来临之际,北京市司法局公布了2004年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十大妇女维权案件,这些维权案件包括劳动就业、家庭暴力、性别歧视、子女赡养等方面。一些原因导致妇女在遇到离婚、财产分割、遗产继承等问题最易受到侵害。究其原因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  原因一:自我维权意识差
  许多妇女法律知识贫乏,还有较强的封建意识,觉得“打官司”丢人,抱着“嫁鸡随鸡”的想法盲目忍让,导致失去了保护自己和取得证据的最佳时机;
  原因二:家庭财产了解少
  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,一些妇女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财产缺乏知情权,不清楚丈夫的收入和在外经营财产的状况,因取证难、认证难而导致家庭财产分割不公正,经济利益受损;
  原因三:离婚诉讼取证难
  有些情况下,离婚本是男方有过错,可女方却难以取证。即使知道丈夫在外与第三者公开或秘密同居,但因拿不到证据,致使在离婚诉讼中非常被动,难以在财产分割方面提出保护自己的要求。(赵暖芷)